失信被执行人 |
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北部湾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3民初990号 |
案号 |
(2020)桂1223执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北部湾建设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池市吉洲混凝土有限责任 公司货款167 934元和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至2019年10月28 日止的违约金39 348元及往后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167 934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拖 欠货款之日止);i二、驳回原告河池市吉洲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伟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56907491X1 |
登记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5号楼13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