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东县威克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AK5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特471号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2020)粤1972执1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25515元,被告分五期支付给原告,如果被告有任何一期没有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支付125515元中的未付部分及加收逾期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7-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3MA51G5AK5M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惠东县黄埠镇下圩海滨四路第二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