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华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12民初240号 |
案号 |
(2020)鲁0112执2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东华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货款203182元;二、山东华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3182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95倍计算的金额为86092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继续计算);三、山东华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8000元;四、驳回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12元,由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2013元,山东华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709元。保全申请费2770元,由山东自贡高压阀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746元,山东华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2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洪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0007478386615 |
登记机关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台湾工业园(台湾路北、北海路西、金银大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