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健为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45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民终921号 |
案号 |
(2020)粤0112执5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广东健为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欧替克消毒剂生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89,530元及利息(利息以欠款额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宏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304556980P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26-29号1124-1125房(仅限办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