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哈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27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2执1104号 |
案号 |
(2020)黑0102执恢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与被告赵松蕾的借款合同关系;二、被告赵松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贷款本金2298860. 85 元;三、被告 赵松蕾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截至2 0 1 7 年 2月2 8日的利息73 34。7 2 元, 自2 0 1 7 年 3月1日至贷款偿清时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给付;四、被告哈尔滨哈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三项赵松蕾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 赵松蕾、哈尔滨哈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案件保全 费 5 0 0 0 元。六、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旭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827079271R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保障街16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