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1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8民初53654号  | 
    
案号  | 
      (2020)京0108执69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天津百利阳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货款2 808 000元、违约赔金款140 400元,两项共计2 948 400元,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被告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 387元(原告天津百利阳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预交15 194元),由被告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齐龙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1944027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九层9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