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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观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32********3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881民初470号
案号
(2020)赣0881执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观仙、谢龙梅尚欠刘斌本金70000元,利息45600元。陈观仙于2018年8月15日之前归还刘斌借款利息45600元;二、陈观仙于2019年2月15日之前归还刘斌本金7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16日起以70000为基数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三、刘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612元,减半收取1306元,由陈观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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