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彩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11********09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1129民初953号 |
案号 |
(2020)赣1129执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徐彩云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9963.3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的利息1080.21元,2018年5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上利息累加)。本案受理费326元,由被告徐彩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