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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小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34********2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1130民初169号
案号
(2020)赣1130执3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婺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小华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借款本金30 000元及利息(截止2018年1月9日利息为17 602.34元,2018年1月10日之后的利息按双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婺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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