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国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31********2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1129民初374号
案号
(2020)赣1129执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万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水升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借款29800.22、利息5595.66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2月9日)及后期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被告曹国珍、汪德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685元,减半收取342.5元,由被告李水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万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3-03
发布时间
2020-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