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佰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31********4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1129民初393号 |
案号 |
(2020)赣1129执1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佰文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被告同意自2018年5月30日开始每月月底之前还款4,000元,直至还清止。原告表示同意。二、被告如有一期违约,原告有权自违约之日起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954元,减半收取计477元,由被告吴佰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