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02********3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023刑初7号 |
案号 |
(2020)赣1023执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