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市晶思特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7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东民初字第1399号(2014)东民初字第1399号
案号
(2016)赣0102执6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99999.76元及利息、罚息; 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受理费1831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310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6-04-22
发布时间
2016-06-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蓝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669760597R
登记机关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民营科技园科技大道6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