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鲍包发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1********4856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22民初1409号 | 
| 案号 | (2020)赣0922执2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鲍包发欠原告汤敏荣货款208743元,定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剩余58743元定于2019年4月30日付清。如被告鲍包发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原告曾汤敏荣有权要求被告鲍包发从违约之日起支付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二、原告汤敏荣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430元,减半收取2215元,保全费1770元,共计3985元,由原告汤敏荣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