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定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81********3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81民初2399号
案号
(2020)湘0181执30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瞿定波、覃巧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共同偿还湖南浏阳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13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以本金11300元,按照逾期月利率8.53125‰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元,保全费140元,合计215元,由瞿定波、覃巧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