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谭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02********5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1003刑初259号 |
案号 |
(2020)湘1003执10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谭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