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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乐前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526********59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1025民初756号
案号
(2020)陕1025执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乐前程于2019年2月1日前向原告华成林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34000元,如被告乐前程未按期还款,则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利息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二、原告华成林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杨宗娥偿还借款的权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70元,由被告乐前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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