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艺晟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0E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35386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4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艺晟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刘燕充值款项人民币7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清。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被告北京艺晟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管洪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MA00EJBX5D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V-07地块绿地大厦1号楼22层221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