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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郓城县华北化纤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33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12民初2307号
案号
(2020)苏1112执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郓城县华北化纤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新浪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价款36180元及利息损失(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2元、保全费460元,合计812元,由被告郓城县华北化纤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克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5553380955F
登记机关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开拓路与工业四路交汇处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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