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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雪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66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81民初960号
案号
(2020)鲁1481执6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史雪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王荣刚借款本金6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史雪峰负担650元,由原告王荣刚负担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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