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曹县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1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民终28号 |
案号 |
(2020)鲁1702执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2019)鲁1702民初854号民事判决。二、孔祥忠偿还王娟借款2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5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29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月利息2计算,应扣除被执行人已经偿还的利息5000元)。曹县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申请人王娟要求曹县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承担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照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17710180573 |
登记机关 |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长江路东段凤凰花园城小区南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