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7********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27民初65号 |
案号 |
(2020)鲁0827执5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鱼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刘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马加亮欠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鱼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