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效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2********02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03民初1483号 |
案号 |
(2019)皖0303执4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冠旗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2016年蚌中银信企合字06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191926.62元、利息171535.00元、罚息214141.50元(暂计算至2018年1月26日,自2018年1月27日起,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时间 |
2019-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