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恒星珠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7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304民初2149号 |
案号 |
(2020)闽0304执10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莆田市永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恒星珠宝有限公司、王玉珠、陈永星、陈美娟、俞建国、陈瑜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华兴(莆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偿还典当本金220万元、绝当前的典当综合费144320元,并支付自2017年6月5日起以尚欠本金2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绝当后的利息;二、莆田市永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恒星珠宝有限公司、王玉珠、陈永星、陈美娟、俞建国、陈瑜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华兴(莆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偿还律师费397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瑜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4761770093J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俞厝1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