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运拓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16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12民初3935号 |
案号 |
(2020)川0112执18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请求:1.被执行人一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402130.1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标准为以402130.15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付清之日止);2.被申请人二、三对第一项请求的债务承担支付义务。3.被申请人一、二、三支付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10402元。4.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一、二、三负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二、三买卖合同纠纷案,经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2019川0112民初393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货款402130.1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并由被申请人二三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生效以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执行。此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红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4MA6CA01694 |
登记机关 |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高墙社区三社4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