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P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23民初1799号 |
案号 |
(2020)辽0123执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冯建国租赁费用及违约金5000元,;二、被告李双贺自愿对被告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双方无其他争执。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沈阳星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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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译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3MA0P47RY0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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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康平县康平镇城南街1265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