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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湘西江冶顺发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31********UNXM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3101民初1673号
案号
(2020)湘3101执恢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湘西江冶顺发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吴云强退还150万元,向冯明兴退还80万元,陈刚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吴云强、冯明兴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00元(吴云强预交18,300元、冯明兴预交11,800元),由湘西江冶顺发建材有限公司、陈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2-04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彭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3100MA4P8XUNXM
登记机关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兴隆社区101室(大坡公园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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