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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06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881民初1372号
案号
(2020)黑0881执1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同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刘凤瑞返还房款50000元。2.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同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志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10560647080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24号立汇格林小镇C41栋1单元11层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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