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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瑞群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84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2161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1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瑞群服饰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卞丽华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月利率10.8‰计算)。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被告江苏瑞群服饰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卞丽华律师费损失105818元、保险费损失3000元,合计108818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三、被告钱仲益、陆瑞英、钱宇科、赵陈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77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774元,由被告江苏瑞群服饰有限公司、钱仲益、陆瑞英、钱宇科、赵陈燕负担。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本院(户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账号:50536870917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12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陆瑞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28400616C
登记机关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塘桥镇妙桥欧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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