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8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0民初4834号 |
案号 |
(2020)津0110执1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路美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2689740.1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31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73282016X3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八号桥南(东铁储运公司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