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03民初1756号 |
案号 |
(2019)桂0603执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本案中原告广西万弘投资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书》。二、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给原告广西万弘投资策划有限责任公司58759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87591元为基数,自2012年6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1824元,减半收取5912元,由被告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桂0603执16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8759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640458379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港务集团住宅小区6-D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