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603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桂0603执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黎启镇与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9日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书》无效; 二、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黎启镇购房款人民币746723元及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以74672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2年7月9日起计至该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黎启镇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2821元,减半收取6410.5元,由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6-22 |
发布时间 |
2016-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640458379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港务集团住宅小区6-D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