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03民初848号 |
案号 |
(2019)桂0603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张利文与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6日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书》无效;二、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共同返还原告张利文购房款477,677元,并赔偿原告张利文经济损失(损失计算:以477,677元为基数,从2012年6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类贷款利率计至偿清债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146元,财产保全费3,762.41元,合计13,908.41元,由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发布时间 |
2019-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640458379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港务集团住宅小区6-D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