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桂0603执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6)桂0603民初1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变更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6)桂0603民初1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判决为“华瓴公司返还黎启镇购房款人民币746723元及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以74672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2年7月9日起计至该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松沅公司与华瓴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撤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6)桂0603民初1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判决。本案诉讼费12821元,减半收取6410.5元,由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6-11 |
发布时间 |
2018-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640458379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港务集团住宅小区6-D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