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岩市腾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3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02民初4283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2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龙岩市龙门汽车起重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原告福建创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348458.55元并支付截止2019年5月15日止的利息103772.14元,并支付从348458.55元为本金、从2019年5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龙岩市龙门汽车起重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原告福建创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6000元;三、龙岩市腾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敏杰、董邱兴、陈风燕、黄钢对被告龙岩市龙门汽车起重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龙岩市腾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邱敏杰、董邱兴、陈风燕、黄钢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龙岩市龙门汽车起重服务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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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智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0705362327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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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