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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呼图壁县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31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2323民初2507号
案号
(2018)新2323执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新疆腾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前向原告魏继成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12600元(150000元×0.6%×14个月,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二、被告呼图壁县金信银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8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新疆腾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8-05-09
发布时间
2018-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任志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3053170898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和庄路21号(二街13产区2院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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