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楚雄润泰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1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301民初4315号 |
案号 |
(2018)云2301执6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楚雄润泰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楚雄楚视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宣传费200000元,限2018年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款交本院;二、如被告楚雄润泰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调解书约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楚雄润泰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未交,限2018年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款交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02 |
发布时间 |
2018-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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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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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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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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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