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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红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01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322民初2938号
案号
(2020)皖1322执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红莉自愿偿还原告曹诗锦借款本金31万元及相应利息;定于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90000元及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分,从2018年2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定于2021年4月1日前偿还22万元及利息(以22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分,从2019年4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二、如杨红莉未按照上述期限及数额给付,则曹诗锦有权在2020年5月30日期限届满后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借款本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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