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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萌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03********04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603民初257号
案号
(2018)皖0603执2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淮北市鑫源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祝萌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一存借款本金1075684元及利息423637元(后续利息及违约金分别以174784元、5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8日、2017年2月24日、2017年4月10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淮北市鑫源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祝萌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一存律师代理费1万元、诉讼保全费0.50万元、公告费0.08万元;三、驳回原告孙一存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10-22
发布时间
2019-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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