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叶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3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623民初6062号
案号
(2020)皖1623执15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叶旺向原告胡斌偿还借款150000元,2019年2月5日前偿还给原告胡斌50000元,2019年8月5日前偿还给原告胡斌50000元,剩余50000元于2020年4月5日前付清;二、如到期不偿还,按年息24%收取利息。。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受理费1650元,由被告江叶旺负担(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