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225********13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181民初1799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合计583955.78元、并支付自2017年12月1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罚息.案件受理费492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