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01********2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581民初1949号 |
案号 |
(2020)云0581执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腾冲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张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周永利工程款140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未偿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周永利的其他诉讼请求。三、由被上诉人云南腾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2019)云0581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腾冲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