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安泰信邦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8民初13015号 |
案号 |
(2016)京0108执109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安泰信邦投资有限公司于二O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前给付原告马培雷八万元;于二O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前给付原告马培雷四万元;于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给付原告马培雷四万五千元。二、如被告北京安泰信邦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调解书主文确定的任何一项还款义务,则原告马培雷有权以欠款总额十六万七千五百元为基数(如已返还部分款项,则予扣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此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一千八百四十二元(原告马培雷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安泰信邦投资有限公司于二O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马培雷,本院不再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6-10-26 |
发布时间 |
2017-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书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97662046C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三街1号楼4层C段4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