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友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3********1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723民初266号 |
案号 |
(2020)云0723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华坪县有志芒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有志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清偿原告付正全借款本金人民币76000元,利息3800元,合计人民币79800元。案件受理费2156元由被告华坪县有志芒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有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