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市亿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504民初1696号 |
案号 |
(2019)皖0504执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尤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张八庆76万元及利息243,200元(自2016年12月24日起暂算至2018年4月23日止,以76万元为基数,月息2%计),合计人民币1,003,200元;二、被告马鞍山市亿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被告王尤赛的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对王尤赛所负张八庆的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张八庆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28元,减半收取计6,91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914元,由被告王尤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19-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尤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563419358U |
登记机关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雨山区工业园佳达科技园4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