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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利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22********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722民初117号
案号
(2018)黔2722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波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阜东、温艳平欠原告覃新亮借款100万元,定于2018年5月30日前偿还完毕;二、如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履行,将承担从2017年6月14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三、被告覃利珍自愿为1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案件受理费692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被告陈阜东、温艳平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波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8-06-04
发布时间
2020-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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