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赖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103********41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4民初18号 |
案号 |
(2018)桂14执恢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凭祥市春华酒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人民币40945633.29元及利息,被告曾庆生、赖涛、赖欣、广西中能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川渝酒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凭祥市春华酒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2-08 |
发布时间 |
2018-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