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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丹阳市阳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68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102民初1690号
案号
(2019)苏1102执9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建忠、赵留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借款本金4999853.31元及利、罚息(含复利)(计算至2017年5月5日为1340562.66元;自2017年5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止的利、罚息及复利按年利率11.25%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16
发布时间
2019-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102执935号
立案日期
2019-04-16
执行法院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48633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陆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16872234N
登记机关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丹阳市西环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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