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丹阳市阳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6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润南商初字第00159号 |
案号 |
(2019)苏1111执恢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阳市中凯车灯有限公司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借款200万元、利罚息32600.42元、违约金20000元,合计2052600.42元(截止到2015年7月8日,此后利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由被告丹阳市中凯车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时间 |
2019-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716872234N |
登记机关 |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西环路2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