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4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103民初724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黔0103执6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各方确认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欠原告贵州省兆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担保费、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共计3546121.45元;二、若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31前偿还原告贵州省兆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则原告贵州省兆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上述债务调整为2775282元,即减免270839.45元;三、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承诺从2019年1月起每月最少向原告贵州省兆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偿还5万元,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上述债务清偿完毕;四、若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按照上述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则上述款项付清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了结;若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约定如期履行任何一笔还款义务,则上述减免的270839.45元债务不予减免,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仍应当按照3546121.45元债务偿还,并从2018年12月1日起以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上述债务清偿之日止,且原告贵州省兆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未偿还款项一并向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主张偿还;五、原告贵州省兆源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上述债权对被告凌健楠名下坐落于白云区中环路283号2栋3单元1层2号房屋(筑房权证白云字第14031998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六、被告贵州乐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张刃、凌健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39436元,减半收取1971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4718元,由被告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贵州乐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张刃、凌健楠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最后一笔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光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4675405057N |
登记机关 |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榕筑花园A幢2号1楼 |






